「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」(以下簡稱「華藝網」)於民國100年以「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」一案獲得文化部前身文建會之「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」的一百萬元補助,涉嫌藉執行此案的名義,誤導藝術家簽屬著作權相關文件,嚴重侵害其權益,在接受藝術家與中華民國畫廊協會(以下簡稱「畫協」)的陳情下,立法委員陳學聖、黃國書於今日(2月23日)上午假立法院會議室召開記者會,並以「藝術界世紀大災難」的形容定調此案。
視覺藝術界的串聯呼籲
畫協也與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、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及社團法人文化法學會等串連,對本案進行受害範圍的調查與影響評估,也由畫協理事長鍾經新提出呼籲:「一、呼籲文化部、教育部、法務部與檢調單位建立跨部會處理小組;二、全面檢討現行法規對於藝術創作保障是否有不足或疏漏的部分,或將智財權相關法規納入藝文系所課程等;三、此案無法有單一通報的統一窗口,造成犯罪的空窗與缺口,文化部等有關單位應研議建置受理通報與處裡機制的統一窗口。」
文化部將採取多項協助受害者的行動
針對華藝網利用文化部補助名義進行不當合約簽署之事,文化部部長鄭麗君已先於2月21日邀集藝術家、民間公協會及藝術院校等受害者代表會商,並於會中表示「嚴正追查,本部已於去年10月將此案移送法辦,針對新事證也將二度移送法辦,絕對會陪伴藝術家處理到底,辦到底。」今日代表出席的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惠君則說明,目前部裡針對此案將有五項行動,「一、由文化部召集組成專案小組,邀請律師、民間公協會中介組織參與,並聯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、法務部、公平交易委員會等跨部會組織的力量;二、成立受害者追蹤通報窗口,供法律諮詢與收集新事證,並將為藝術家舉辦法律說明會,提供法律諮詢建議;三、將此案二度移送司法調查,並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,而關於華藝網利用政府機關名義,文化部也研議追回補助款項;四、協助受害藝術家採取法律集體行動;五、健全藝文經紀制度,未來將成立常態性法律諮詢平台,並與智慧財產局加強著作權法律知識推廣,提供契約範本,並與法務部研議成立藝術經紀犯罪的防治機制。」